不是阿
為何要一直檢討被害人
主計部每年統計月收入不到5萬的家庭這麼多 都快台灣40%了
還叫人家坐TAXI買車 瘋了吧
自以為很優越耶....
這種事邏輯上來講
不是應該比照新加坡
把車直接壓掉 罰款百萬以上 然後坐牢不得保釋假釋3年以上
我才不信重罰之下還會有一堆垃圾敢偷開這種機器上馬路
大卡車大貨車也比照辦理
就不會一堆垃圾司機假裝無奈裝可憐說視線死角無法注意
罰重一點保證照三餐遵守乖乖行駛啦
政府根本欺負窮人跟弱勢 遲遲沒有相關立法 當大家眼瞎就是了
--
Table of Contents
All Comments